一、申請對象
依法設立之非營利組織與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各大專院校皆可提案。
二、活動主題:
(一)藝術文史探索。
(二)在地生活探索。
(三)生態冒險探索。
(四)原民部落探索。
(五)節慶祭典探索。
三、申請期限:99年3月22日
四、執行期間:99年7月1日至9月15日。
五、申請期限:提案均需於99年3月22日前送達(以送達之日為限)。
六、申請方式:
(一)請備函(公文)將審查文件(包含書面資料及光碟片)郵寄至本會第四處(10055 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 青輔會第四處 遊學台灣專案小組收)。
(二)請於信封上標示活動類別(藝術文史、在地生活…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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